NiiMo

愿半醉半醒日复日,无风无雨年复年。

一直在告诉自己,坑都出了,还是少说两句吧,但是憋了好几天有些话真是不吐不快……我就在自己的主页悄咪咪吐个槽好了。
真是不知道为what自己入的坑,全数会落入撕x的怪圈,大学时沉迷的盾铁达到了撕x最高峰,自家撕也有,撕对家也有,虽然没怎么入场,但是还是围观了一些的,累觉不爱(摊手。
可能就像所说的,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、就有纷争,所以撕x大概是一个cp由初生走向发展的必经之路(再摊手。但是所谓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儿嘛,围观几场大型撕x之后,发现那些起因和套路也是若有似无的眼熟,也是一种生生不息吧。
说这些其实就是有感于看到有写手说,觉得有罪恶感,想要退圈——我觉得这是很可惜的,也是不必要的。因为撕x是难以避免的,当一个cp吸引了足够多的人,有了一定的热度,当有一部分人对自己在圈子里的存在赋予了过多的意义和权力,高估了自己的影响力,一场撕x是在所难免的——对于他们看不过眼的人和事(不管是什么),迟早被冠上正义的名目撕上一场,用于检验自己的权威——所以撕谁,撕什么,只不过是有倒霉的撞在枪口上罢了,大多数都算不上什么错处。
其实这一点也是我一直在告诉自己的。
我之前写《暗恋》的时候,也有人质疑我对沙书记的人设理解不当来着。一方面,我也解释了我为什么设定沙书记多疑,这是我对他的性格理解,另一方面,其实我立刻想到了《故事:材质、结构、风格和银幕剧作的原理 》里这句话:“无论自觉还是不自觉,所有的故事,无论真诚还是虚假,明智还是愚蠢,都会忠实地映现出作者本人,暴露出其人性……或人性的缺乏。”
剖析我自己,其实我也知道,多疑的不仅是我心目中的沙书记,其实也是我自己。
但是那又怎么样呢?我相信不会有人全无阴暗,我不相信存在有神格的人。而作文时把自己的一部分带入也是难以避免的,这才是一千个读者的一千个哈姆雷特。
更何况我读过的文章里,很多太太文学造诣比我深很多,他们能很好的隐藏自己,而重塑笔下的世界,比我好很多的让人物贴近原著——即使有一定的偏差,我觉得也无可厚非。说句难听的:吃你家大米了?谁给你的权力、自信和能力自诩在匡扶正义呢?

抛开这些撕x,我还是觉得:作为一个写手,只要不是在原则问题上,就要勇敢写自己想写的,表达自己想表达的。如果总是去迎合别人的想法,适应别人的三观,屈从于别人的苛责,那迟早会迷失自我,因为千种人有千种口味难以统一,而且长此以往这样的写作也不会得到发自内心的快乐,也永远不会找到真正志同道合的朋友了。

“如果一个人不会唱,那么全世界的歌都对他没有意义。如果一个人会唱,那么他一定要唱自己的歌。”

我曾经在好几篇文章里听到了我能产生共鸣的歌,那是对我有意义的歌,可如今,它们可能都会在这场撕x里戛然而止了。

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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